關于印發《全市建筑工程突出問題集中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
各區縣(市)、開發園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市建設監察支隊、市建設安質總站、市建筑企業總站:
按照市委市政府專題工作部署,我局制定了《全市建筑工程突出問題集中攻堅行動方案》,現予以印發,請認真組織實施。
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9年12月31日
全市建筑工程突出問題集中攻堅行動方案
為深入貫徹《省根治欠薪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堅行動的通知》文件要求,全面落實市委、市政府有關加強住宅工程質量治理的決策部署,緊緊圍繞群眾關心的質量問題、欠薪矛盾,進一步規范全市建筑市場秩序,提高住宅交付質量品質,保障務工人員合法權益,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按照“八八戰略”再深化、改革開放再出發的要求,順應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全力維護社會大局穩定工作要求,集中解決一批建筑工程領域突出問題,從源頭治理上完善長效機制,有效遏制我市建筑工程領域違法違規行為,消除不穩定因素,實現矛盾糾紛明顯下降和群眾滿意度明顯提升。
二、攻堅目標
按照“統籌協調、標本兼治、建章立制、懲防并舉”原則,結合全市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各項要求,開展建筑工程突出問題集中攻堅行動,進一步壓實參建各方單位主體責任,促進各方主體提升責任意識,規范建設行為,提高質量水平;進一步強化主管部門監管職責,加大質量驗收監管力度,落實無欠薪六項制度,嚴厲打擊建設過程中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建立完善覆蓋工程建設全過程的長效管理機制,樹立“企業自律、社會監督、政府監管”的共治氛圍,綜合運用事中事后監管手段,強化部門聯動,及時將各類風險隱患消除在“萌芽”。通過打好全市建筑工程影響社會穩定突出問題的集中攻堅戰,全力以赴保障歲末年初這一敏感時期的維穩防控工作,確保全國兩會期間社會形勢安定和諧。
三、攻堅內容
(一)住宅工程質量提升集中攻堅
1、持續推進住宅質量整治工作。壓實參建單位主體責任,規范各方主體建設質量行為,督促在建住宅工程開展質量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強化政府監管職責,加大工程質量監督檢測檢查力度,嚴格住宅工程質量驗收監督管理,對參建單位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嚴肅約談、重點監管、嚴厲處理、從重處罰、公開曝光。
2、聚焦解決住宅質量突出問題。全面梳理住宅工程質量問題突出項目,認真剖析問題投訴成因,動態跟進問題工作進展,細化整治措施,明確整治時限,做到“一事一議一方案”;落實質量整治對賬銷號制度,對問題項目建檔立冊、跟蹤到底、整改到位,重大問題掛牌督辦,確保質量隱患治理落到實處。
3、加強住宅工程質量信訪投訴處置。引導群眾按照法定程序理性表達利益訴求,做到群訪群訴問題事態可控,普遍性問題有序化解,零星散發問題立行立辦,全力保障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二)全面治理拖欠工資集中攻堅
1、對標根治欠薪新要求,實施“三查兩清零”,查欠薪隱患苗頭,查歷史欠薪存量案件,查國有投資工程項目工資支付情況;做到國企項目欠薪案件清零,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欠薪案件清零。密切關注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及國企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加大化解力度,杜絕發生新欠,為保障務工人員民工工資支付起到示范帶頭作用。
2、開展欠薪案件“回頭看”,針對專項檢查發現的問題,逐一制訂工作方案,逐項研究解決措施,確保發現一起、辦結一起,及時清零,隨欠隨治。集中力量解決奧體中心、綠城楊柳郡、戚隘橋商業地塊、新世界廣場等一批矛盾積壓重、社會影響廣、長期未解決的歷史遺留欠薪問題項目,做到問題不解決不銷賬。對查實的違法違規問題嚴肅處理,達到追責一人,警示一批,震懾一片的社會效果。
3、加大排查力度,建立健全工作臺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不留死角。建立糾紛處置定期報、重大事件動態報、特殊時期零報告等信息傳遞機制。及時回溯欠薪群體性事件暴露出的工作短板和監管漏洞,通過自查自糾,倒逼無欠薪各項制度的落實落地,防止欠薪隱患持續累積。
(三)規范建筑市場行為集中攻堅
1、落實建設單位首要責任,重點查處是否違反施工合同約定,未經承包單位同意,通過各種形式要求承包單位選擇其指定分包單位等違法發包行為。壓實總包單位主體責任,重點查處是否不履行管理義務,只向實際施工單位收取費用,主要建筑材料、構配件及工程設備的采購由其他單位或個人實施的違法分包行為。夯實分包單位直接責任,重點查處是否將其承包的專業工程中非勞務作業部分再分包的,是否未按照施工總承包合同約定與建設單位發生工程款收付關系的違法承包行為。
2、重點對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的通知》(建市規〔2019〕1號)規定的違法行為,及時聯動存在安全、質量、欠薪問題的工程項目進行市場行為倒查,嚴厲查處一批突出問題,公開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有效遏制違法發包、轉包、掛靠、違法分包、出借資質等違法行為。
3、按照“有黑掃黑、無黑除惡、無惡治亂”的要求,認真貫徹建筑市場法律法規,緊盯建筑市場突出問題和行業亂象,堅持問題導向,堅持標本兼治,切實加強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活動監管,保證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規范全市建筑市場秩序,優化營商環境,有效維護建設工程各方主體的合法權益。
四、時間安排
集中攻堅行動從2020年1月2日開始,到2020年3月31日結束,分三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和自查自糾階段(2020年1月15日前)
各地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在調查摸底基礎上,制定實施方案,細化工作要求,層層動員部署,廣泛宣傳發動。對在建項目驗收交付情況、工資撥付情況、依法承發包情況進行層層梳理,對存在問題和隱患的項目建立整改掛牌和銷號制度,明確整改期限和整改內容。組織各企業、各項目部認真自查自糾,凡存在集中攻堅的突出問題,立即整改,并向屬地主管部門報告。
(二)全面整治、集中攻堅階段(2020年1月16日-3月15日)
各地建設主管部門要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協同關聯部門組織開展聯合執法,對違法違規行為和突出問題,進行集中打擊和嚴肅處理。對違法違規情況嚴重以及質量問題突出、欠薪糾紛高發的片區集中整治,對重點企業、重點項目、重點環節實施“一事一方案”,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按照“四個一律”的要求,堅決督促各方建設主體落實整改措施,對于整改不力的,要注重運用經濟、法律、市場、行政等多種手段,充分發揮現場和市場聯動作用,充分發揮信用聯合懲戒機制作用,嚴格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三)總結驗收、鞏固提高階段(2020年3月16日-3月31日)
各地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突出問題集中攻堅行動各階段工作的檢查分析,對工作不認真、成效不明顯的地方和單位,及時組織“回頭看”,同時認真總結本地區開展集中攻堅行動的情況,深入分析取得的成績和存在的問題,形成集中攻堅工作總結完善相關制度措施,實現建筑工程突出問題治理工作常態化、規范化、制度化。我局將適時組織督查組對各地區進行督查走訪。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建筑工程突出問題集中攻堅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事關社會大局和諧穩定,是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六爭攻堅、三年攀高”決策部署,全力全速推進寧波高質量發展的內在需要。各地建設主管部門要切實統一思想,強化政治擔當,狠抓工作落實,充分發揚雷厲風行、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的作風,做到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按照工作目標,制訂實施方案,細化推進措施,確保集中攻堅行動取得實效。
(二)加強協同配合。要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積極回應民意民愿,使群眾訴求第一時間解決在基層,使輿情危機第一時間消滅在萌芽。健全與發改、公安、人社、資規、司法、信訪、軌道等部門的協調聯動,形成工作合力。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抓住關鍵、統籌推進,把集中攻堅行動與房地產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住宅工程專項治理質量提升、根治欠薪冬季攻堅專項行動、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專項整治、安全生產等各項重點工作結合起來,緊緊抓住建筑領域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堅持標本兼治,強化法規制度落實。
(三)強化宣傳引導。要廣泛運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各種新聞渠道,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充分發揮群眾監督作用,構建渠道暢通、反應快捷、覆蓋面廣的社會監督網絡。積極回應群眾關心的住宅質量問題,加大對輿情、信訪情況的回應力度,深入開展建筑業“寧波無欠薪”全方位宣傳,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幸福感。要發揮先進典型、先進經驗的示范帶動作用,推動企業質量行為和管理體系的規范化、標準化。加大對典型問題、涉黑涉惡事件的曝光力度,實現建筑工程突出問題集中攻堅行動全員參與、齊抓共管、群防群治、綜合治理。
各地請于2020年3月31日前將集中攻堅行動總結報告上報我局建筑市場處,聯系人:張佳琦,聯系電話:89180547,電子郵箱:33749715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