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6年第二季度寧波市市政公用(軌道交通)工程綜合監督檢查的通知
市政安質監〔2016〕35號
根據我站年度工作計劃并結合《關于印發2016年寧波市市政公用(軌道交通)工程“安全生產月”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安質監〔2016〕27號)和《關于開展平安護航G20大會戰“十大行動”專項工作督查的通知》(甬政法傳〔2016〕43號)等文件要求,決定開展2016年第二季度市政公用(軌道交通)工程綜合監督檢查?,F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時間、范圍
檢查時間:2016年6月24日、27日、28日。
檢查范圍:在建市政公用工程。
(注:因近期市城管局和我站已對大部分在建軌道交通工程進行了專項安全質量督查、標化檢查及深基坑專項檢查,所以本次檢查不抽查軌道交通工程項目)
二、檢查主要內容
(一)安全方面
1.安全生產月活動開展情況(安全生產月活動方案的編制、審批,各項活動記錄及安全生產月活動總結情況)。
2.平安護航G20大會戰“十大行動”專項工作開展情況(施工圍擋設置、出入車輛沖洗、現場揚塵控制、施工現場危險源安全管理、現場應急處置)。
3.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情況(安全專項方案編制、審核、審批及專家論證情況,基坑監測及數據處理情況,現場安全管理情況,防汛情況)。
4.特種作業人員(電工、電焊工、起重司機、司索工等)持證上崗情況。
5.高溫、臺汛期施工的安全管理情況。
(二)質量方面
1.各參建單位主要管理人員的到崗履職和質量保證體系及質量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
2.原材、實體檢測等不合格報告的閉合情況。
3.現場實體質量和施工、監理單位資料的及時性、真實性情況。
4.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對市政公用(軌道交通)工程混凝土構件預制的管理情況。
三、工作要求
1.各有關單位要根據本次綜合檢查的內容,認真開展自查自糾,真實、及時、準確地做好相關數據整理和資料收集工作。
2.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G20等重大活動期間安全文明施工保障工作,切實落實工地各項安全與文明施工保障措施。
3.各有關單位要嚴格落實高溫臺汛期的各項工作要求與措施,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4.各有關單位要繼續認真開展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并做好相關總結工作。
5.軌道交通工程建設單位應牽頭組織或督促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根據住建部的相關文件要求開展相應的自查,并留存有關記錄備查。
四、檢查結果反饋
1.本次綜合檢查結束后,我站將根據本次檢查情況并結合2016年第二季度各科室監督檢查情況,發布第二季度檢查通報。
2.我站將根據第二季度監督管理和本次檢查及落實整改情況,發布2016年第二季度項目差異化監管公告。
寧波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站
寧波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管理站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