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市政公用(軌道交通)工程安全專項檢查的通知
市政安質監〔2015〕54號
各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浙江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轉發國務院安委辦關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訓進一步做好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浙安委辦明電〔2015〕6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站近期下發的13號、33號、35號、36號和47號文件要求和安全監管工作計劃,我站將組織開展在建市政公用(軌道交通)工程安全專項檢查,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時間、范圍
2015年10月27日~10月29日,抽查部分在建市政公用(軌道交通)工程。
二、檢查方式
根據工程進度及工程特點,抽查部分在建的市政公用(軌道交通)工程,采取聽取參建單位匯報與抽查施工現場和臺賬相結合的方式,重點檢查施工、監理、建設單位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和各專項整治活動開展情況。
三、檢查主要內容
(一)高處作業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
1.臨邊防護的構造和強度是否符合要求;
2.高處作業人員是否正確使用安全帽和安全帶;
3.施工現場危險部位是否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識;
4.各類預留洞口、樓梯口和電梯口的防護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5.高處作業人員是否經過三級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
6.是否編制高處作業專項方案和監理實施細則等。
(二)危大工程落實施工方案專項行動開展情況
1.專項方案的編制、審核、審批和論證程序是否符合要求,超規模危大工程是否辦理重大危險源登記;
2.特種作業人員的證書是否合格有效;
3.監理單位是否根據方案編制操作性強的實施細則,并按細則開展工作;
4.施工過程中是否嚴格按照方案組織施工;
5.危大工程作業期間企業和項目負責人帶班檢查情況等。
(三)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落實情況
1.專項方案的編制、審核、審批和論證程序是否符合要求,超規模危大工程是否辦理重大危險源登記;
2.第三方監測方案是否經建設、設計、監理單位認可,并經專家論證和監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后實施;
3.基坑臨邊防護,人員上下通道,周邊堆載情況是否符合要求;
4.深基坑開挖順序是否按照專項方案的要求組織實施等。
(四)隱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違”工作開展情況
1.是否按照我站33號和47號文件的要求編制工作實施方案;
2.是否按照33號文件要求將隱患排查工作匯總表和“打非治違”情況匯總表及季度工作小結上報我站;
3.是否按照47號文件要求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
4.工程項目是否存在相關違法違規行為等。
四、工作要求
1.各相關單位要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建立自查自糾臺賬,對自查中發現的隱患和問題立即進行整改。
2.本次檢查未抽到的項目,我站將在日常監督管理過程中按本次專項檢查的要求進行抽查,請各相關單位按照我站下發的文件切實開展各專項整治活動,落實主體責任,加強風險防控,有效防范和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寧波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站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