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5年第三季度市政公用(軌道交通)工程綜合監督檢查的通知
市政安質監〔2015〕50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站年度監管工作計劃安排并結合《關于印發2015年寧波市市政公用(軌道交通)工程“質量月”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安質監〔2015〕45號)文件要求,決定開展第三季度市政公用(軌道交通)工程安全質量、“質量月”活動、市場管理綜合監督檢查?,F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時間、范圍
檢查時間:2015年9月22日~24日。
檢查范圍:在建市政公用工程及軌道交通工程。
二、檢查主要內容
(一)安全方面
1.站市政安質監35號、36號和47號文件的落實情況;
2.作業人員及危險部位安全防護,特別是對高處作業人員及作業部位的防護;
3.起重機械重要安全裝置的完好性等安全管理情況;
4.國慶假期值班安排情況。
(二)質量方面
1.“質量月”活動開展情況,方案制定、審批,各項活動記錄及“質量月”活動總結情況;
2.不合格報告處理閉合情況,不合格報告臺賬、處置單及附件資料(檢測報告、說明、進場、退場照片);
3.設計變更落實情況,是否存在擅自修改工程設計的行為,涉及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的安全性的設計變更單的審查情況等;
4.現場工程實體質量。
(三)軌道交通市場管理方面
1.分包單位管理:施工企業分包單位及分包合同管理情況,監理單位對分包單位資質審查情況;
2.務工人員用工管理:施工企業務工人員實名制管理情況、工資支付保障情況;
3.民工學校建設:民工學校建立教育培訓相關制度及教學開展情況。
三、工作要求
1.各相關單位要以此次檢查為契機,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并及時按站市政安質監35號和36號文件要求上報相關數據,對自查中發現的隱患和問題立即進行整改。
2.各相關單位根據綜合監督檢查通知要求,建立自查自糾臺賬,真實、及時地做好數據記錄和資料收集整理工作。
3.各相關單位按照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中相關要求持續開展相應自查自糾工作,并做好“質量治理兩年行動”落實情況階段總結。
4.本次檢查未抽到的項目,我站將在日常監管過程中按本通知要求進行抽查。
四、檢查結果反饋
1.本次檢查結束后,我站將根據本次檢查情況并結合三季度監督管理情況,發布第三季度檢查通報。
2.對被通報批評的單位,將在相關行業管理信息系統中記錄并扣分。
3.我站將根據第三季度監督管理和本次檢查及落實整改情況,發布2015年第三季度項目差異化監管公告。
寧波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站(寧波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管理站)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