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市住建委《關于開展建設工程使用預拌砂漿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甬建發〔2015〕31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建設工程各方責任主體要高度重視此次專項檢查,認真開展自查工作,規范預拌砂漿的采購,按有關標準和規范使用預拌砂漿。
二、市區所有在建工程由建設單位牽頭,組織項目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對使用預拌砂漿情況及日常管理情況進行認真自查,如實填寫《寧波市2015年建設工程使用預拌砂漿情況現場檢查表》(附件),于2015年4月31日前以項目為單位,將檢查表上報至寧波市散裝水泥和地方建筑材料管理處。
聯系人:徐立國 聯系電話:87710327 傳真:87324521
寧波市建筑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
2015年4月14日
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開展建設工程使用預拌砂漿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
鄞州、北侖、鎮海、東錢湖旅游度假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市散裝水泥和地材處,市建筑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各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寧波市促進散裝水泥發展與應用管理辦法》(甬政發〔2012〕94號)、《寧波市促進預拌砂漿發展和應用管理實施細則》(甬建發〔2014〕113號)等文件精神,促進施工現場揚塵綜合治理,全面推進預拌砂漿的應用,經研究決定組織開展建設工程使用預拌砂漿情況專項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市中心城區(海曙、江東、江北、鄞州、鎮海、北侖區及國家高新區、東錢湖旅游度假區)在建建設工程。
二、檢查內容
?。ㄒ唬└鞯亟ㄔO行政主管部門及散裝水泥行政主管部門對使用預拌砂漿監管工作情況
1、各地對《寧波市促進散裝水泥發展與應用管理辦法》、《寧波市促進預拌砂漿發展和應用管理實施細則》的貫徹傳達情況,是否開展組織領導、統籌協調工作及各部門是否分工明確且責任落實到位;
2、散裝水泥管理機構對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使用預拌砂漿的監督檢查及行政處罰情況,是否制定具體的管理措施與管理制度;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將使用預拌砂漿納入日常監督范圍情況,是否將使用預拌砂漿作為工程標化工地、質量評優(獎)的依據。
(二)在建建設工程使用預拌砂漿情況
1、設計單位在設計文件中是否提出使用預拌砂漿的主要技術性能指標與技術措施要求,建設單位是否將使用預拌砂漿的費用計入工程造價并??顚S茫?br />
2、施工單位是否按照施工圖設計文件中使用預拌砂漿的要求和相關技術規程進行施工;
3、監理單位是否對預拌砂漿使用情況進行日常監理,對不按規定使用預拌砂漿的施工單位是否采取書面形式要求其限期整改到位;
4、施工現場預拌砂漿使用及管理情況,是否安置預拌砂漿罐并實際使用預拌砂漿,有無現場攪拌砂漿行為,是否建立包括預拌砂漿采購合同、施工組織設計方案、進貨臺帳記錄、型式檢驗報告、產品進場復驗記錄等管理資料臺帳。
三、檢查方式
本次專項檢查分企業自查、各區行政主管部門檢查及市住建委督查三個階段
?。ㄒ唬┢髽I自查(2015年3月1日-4月31日)
建設單位應組織施工企業等各方主體按本次專項檢查要求對在建項目使用預拌砂漿情況及日常管理情況進行自查,及時改正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自查及整改情況于4月31日前報屬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二)各區行政主管部門檢查(2015年5月1日-6月15日)
各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組織散裝水泥管理機構、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機構,根據企業自查及整改匯總情況對所管轄的在建建設工程使用預拌砂漿情況進行專項檢查,檢查原則上要求全覆蓋。檢查中發現違規現場攪拌砂漿或預拌砂漿使用不符合相關規定的,應立即責令相關責任主體整改。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應按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海曙、江東、江北區及國家高新區由市散裝水泥和地材處、市安質總站聯合組織檢查,交通、水利、市政等建設工程按職權范圍由相關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自行組織檢查。
各區將企業自查及專項檢查匯總情況于6月15日之前報市住建委質安處。
?。ㄈ┦凶〗ㄎ讲椋?015年6月16日-7月30日)
在企業自查及各區專項檢查基礎上,市住建委組織檢查組對各地推廣使用預拌砂漿工作進行督查,對在建工程使用預拌砂漿情況進行抽查。抽查范圍包括交通、水利、市政等建設工程,抽查重點為政府投資的建設工程、預算已列入預拌砂漿建設工程及大型施工企業承建的建設工程。
對抽查發現仍違規現場攪拌砂漿或使用預拌砂漿不符合相關規定的,將按有關規定對各責任主體進行嚴肅查處(督辦),對監管不力的預拌砂漿行政管理部門(機構)將予以通報批評。
四、工作要求
?。ㄒ唬└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散裝水泥管理機構、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要高度重視此次專項檢查工作,做好宣傳發動、檢查責任落實,完善監督檢查機制、制定切實可靠的檢查方案,組織檢查力量,認真開展好本次專項檢查。各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協作,共同做好本次檢查工作。
(二)各地在檢查中發現違規現場攪拌砂漿或預拌砂漿使用不符合相關規定的,應立即責令相關責任主體整改。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應依據《浙江省促進散裝水泥發展和應用條例》對未經批準現場攪拌砂漿的處罰規定進行處罰;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對施工單位不按照工程設計圖紙或者施工技術標準施工的處罰規定及信用評價體系的有關處罰規定等進行處理、處罰。
?。ㄈ┙ㄔO工程各方主體要認真開展自查工作,規范采購預拌砂漿,按有關標準和規范進行使用,落實各環節預拌砂漿監督與使用責任,建立預拌砂漿使用管理資料臺帳備查。
(四)各區于4月31日之前將負責專項檢查的部門、主要檢查人員及聯系方式等信息報市住建委質安處。
聯系人:張慎華,聯系電話:87191027